北部战区空军某部创新形式抓好群众性自我教育******
北部战区空军某部抓好群众性自我教育——
官兵任主角 激发“源动力”
■申建华 解放军报特约记者 王学峰
“我从小在新疆长大,亲眼见证了新时代十年家乡的巨大变化,对‘江山就是人民,人民就是江山’这句话深有体会。作为部队的新鲜血液,我们一定要立足岗位加强训练,争取早日成才建功……”初冬时节,北部战区空军航空兵某部“大学生士兵宣讲团”成员李梦雅登上讲台,结合自身经历分享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,引起热烈反响。据介绍,这是该部强化群众性自我教育,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个缩影。
“广大官兵是部队主体,要充分调动蕴藏在群众中的智慧力量,实现人人教育、教育人人。”该部领导介绍,他们按照“上级+下级”联学、“编内+编外”联教、“线上+线下”联动的模式,通过让“主体”担主角的方式,最大限度发挥官兵的主观能动性。利用强军网、板报橱窗、宣传栏等载体,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;组建“大学生士兵宣讲团”,举办“我眼中的非凡十年”群众性演讲,开展“兵演兵、兵唱兵”文艺创演活动,用兵言兵语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;灵活组织对话交流课、仪式教育课、史馆沉浸课,采用“引评、述评、互评、点评”的方法,搞好学习讨论,激发教育“源动力”。
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,全面加强练兵备战,提高人民军队打赢能力。我们只有把自身本领和武器装备练强练精,不断提高战斗力水平,才能制胜未来战场。”在该部开展的“兵眼看大会,变化我来谈”群众性大讨论中,某团干部韩延军的一番话说出了大家的心声。去年,他带领的团队在全国性装备维修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。
学习教育有实效,战备训练士气高。连日来,该部担负的某重大任务紧前推进,官兵们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,对一个个新质战斗力建设难题发起攻关,呈现出不怕苦累、奋勇争先的喜人景象。
文旅部: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即日起废止******
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文旅部网站消息,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11日发布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“乙类乙管”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(以下简称通知)。通知指出,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,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。
通知要求,准确把握“乙类乙管”总体方案精神。3年来,文化和旅游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因时因势优化调整行业疫情防控政策,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恢复发展取得积极成果。
当前,随着病毒变异、疫情变化、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,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,面临新形势新任务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坚持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,坚持科学防治、精准施策,坚持常态化防控和疫情严重期间应急处置相结合,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“乙类乙管”后的防控政策,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。
通知明确,认真落实“乙类乙管”总体方案要求。新冠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后,工作重心从“防感染”转到“保健康、防重症”,从风险地区和人员管控转到健康服务与管理。实施“乙类乙管”,不是放开不管,而是强调更加科学、精准、高效做好疫情防控,更好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。
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,制定实施“乙类乙管”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和疫情严重时的防控措施,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,保障文化和旅游活动正常开展,人员有序流动。要指导公共文化单位、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做好场所、活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,科学佩戴口罩,做好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,降低病毒传播风险。疫情严重期间,可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的防控措施,及时应对、果断干预、科学处置。
通知指出,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和人员健康管理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优化调整政策的解读,引导全行业客观认识我国防控政策措施优化调整的科学性和必要性,筑牢群防群控基础。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站、微信、客户端等互联网平台的作用,全方位、多渠道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引导。
强调“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”,引导工作人员、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规定,坚持勤洗手、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。开展工作人员培训,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服务水平。提醒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关注自身健康状况,做好个人防护。
通知称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,组织落实好“乙类乙管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,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要加强对公共文化单位、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指导,明确工作目标,细化工作要求。要开展督导检查,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,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。公共文化单位、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执行实施“乙类乙管”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,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。
通知还表示,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,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。
附: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废止目录
一、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六版)
二、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六版)
三、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七版)
四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六版)
五、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三版)
六、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(2022年12月修订版)
七、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疫情防控措施指南(2022年12月版)
八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(2022年11月修订版)